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有关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了掌握和了解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加强中职招生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秩序,改进和完善中职贫困学生资助办法,建立中职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推动重庆中等职业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和协调发展,现就做好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情况调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关于中职学历教育的院校情况调查
市教委今年将严格实行全市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制度,重点对招收中职学生的高等学校、高职院校、非学历教育的高教机构、各类教师进修校和师范校以及普通高中和普通初中规模过大的“综合高中”学校等进行清理,明确这些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请将调查表(见附件5)下发到辖区内学校,如实填写上报。
(二)关于中职学校基本信息情况调查
今年市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教师等办学条件,科学确定各类中职学校招生计划,逐校核定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人数,严格招生计划管理。请将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下发到辖区内学校,如实填写上报。
(三)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调查
今年市教委将根据中职学校现有的专业师资配备、教学设施、就业率及就业稳定情况、教学文件和教材等情况,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要求,建立中职学校专业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对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实行科学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请将信息表(见附件3)下发到辖区内学校,如实填写上报。
(四)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成本情况调查
今年市教委将根据2006年中职学校招生经费的开支情况,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明确界定中职招生经费开支的项目和标准,科学确定中职学校招生成本,控制和降低中职招生费用,并会同审计部门对招生经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请将调查表(见附件4)下发到辖区内学校,如实填写上报。
(五)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校外办学点情况调查
在坚持城乡合作办学、分段培养的原则下,市教委今年将从严管理中职学校校外办学,清理整顿不规范的中职学校校外办学点。除市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经批准可设1—2个(含市外)校外办学点外,其他中职学校不得设立校外办学点。请将申报表(见附件5)下发到辖区内学校,如实填写上报。
二、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填报中,既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更要确保与过去上报的数据保持连续性,坚决杜绝虚报、错报和漏报等情况。对不按时上报或上报数据不实的区县和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责任。
(二)上报时间及方式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学校的统计报表进行分表和分校统计汇总,并于2007年4月5日前经领导审核后,报送到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渝中区职教中心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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