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现代职业教育服务网--地方动态--辽宁省招考办副主任解答07年高招有关问题(一)
辽宁省招考办副主任解答07年高招有关问题(一)
作者: 竹子整理
转贴自:招办
时间:2007-6-13 15:52:04
打印】【关闭

 

    今年是我国恢复高考制度30周年。高考已深入人心,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使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2007年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情况和政策,本网邀请辽宁省招考办副主任于涛同志就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做如下解答,供考生和家长参考。

    1.问:今年我省高考报名及招生计划如何?

    答:今年我省共27.1万多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不含三校生),全国共有近1300所普通高校在我省安排招生,招生计划(不包括中职毕业生)为20.2万余人,其中本科12万余人,专科(高职)近8.2万人。招生计划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前下达。

    2.问: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及相关工作主要做了哪些调整?

    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和工作办法主要做了六个方面的调整。

    (1)调整普通二批本科批次志愿设置方式

    在2006年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设置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二批本科批次也不设服从志愿,实行二次补报、二次录取的办法。

    (2)体优生实行全省统一审核、测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2007年对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体育竞赛优胜者,即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或全国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进行全省统一审核、测试认定,对认定合格的考生经公示后享受加分等政策。

    (3)调整部分享受照顾录取政策考生的审核办法

    为充分体现民族照顾政策,杜绝以欺骗手段获得高考加分条件,确保高考公正、公平,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07年由省公安厅对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进行认定,向省招考办提供名单;由省教育厅对双语考生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向省招考办提供名单。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不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不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调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

    为确保高考安全,今年我省高考试题参考答案在高考结束后开始印制,高考试题参考答案的发放时间将推迟2天左右,为此,今年我省高考填报志愿时间调整为6月15日-23日。

    (5)扩大了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范围

    在2006年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基础上,今年我省美术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都实行了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实施顺利。

    (6)调整艺术类招生录取批次

    2007年艺术类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分成a、b两段,a段(本科)主要包括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大连工业大学等六所院校,b段(本科)为除a段院校外其他所有普通本科院校(专业)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高校与专业。二批本科录取院校为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专科(高职专科)录取院校为所有高职(专科)层次的院校(专业)。

    3.问:为什么今年高考所有考场都要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和配备手柄式金属探测器?

    答:针对目前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高考舞弊日益严重的局面,为提高高考考场技术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打击考场内外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舞弊的行为,根据目前高考环境现状和考风考纪建设的需要,省政府决定今年我省高考考点全部安装并全程使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将录像刻制光盘送省招考办组织人员逐一查看;高考每个考场都要配备一个手柄式金属探测器,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安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考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和配备手柄式金属探测器是确保高考公正公平、严肃考风考纪的一种手段。

    4.问: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的作用如何?

    答: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最主要依据。实行网上录取,要求将考生的档案信息电子化,即将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等制作成电子档案存储在计算机中。招生录取时,省招考办通过网络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传送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的内容,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择优录取。电子档案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因而考生要真实准确地填写电子档案的每一项内容。

    今年我省的电子档案包含以下8种表格:

    《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情况附表》

    《2007年辽宁省公安现役院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2007年辽宁省军队院校招收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表》

    《2007年公安普通高等学校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合格考生表》

    《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为方便招生院校了解和掌握考生高中阶段情况,我省今年在考生的纸介质档案中仍装入考生中学阶段档案,但不带入录取现场,录取后由考生带到招生学校。

    5.问:高考档案中的《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为什么需要考生本人签字?

    答:高考档案,特别是电子档案,它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材料,如果内容填写不清、涂改、漏填或填写错误,都会影响考生被顺利录取,事关重大,广大考生要特别重视。为了保证电子档案的准确性,使其与考生的实际情况和真实的报考愿望相符,考生要对计算机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以及体检医院填写的《体检表》逐项认真校对,对有问题的项目要及时提出,提请改正,直至准确无误后再签字。考生签名以后,档案内容如再有问题影响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因此考生在填写、校对时要十分认真与慎重。

    6.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如何理解?

    答: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明确高等学校在招生体检方面的责任、深化高等学校招生管理体制改革,体现对所有考生权益的保护,对残疾考生的关爱和以人为本的理念,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与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不同的是:

    (1)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

    (2)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3)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4)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高等学校应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指导意见》只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指导性意见。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制定的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但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确实能够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补充规定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注意查询有关内容。

    7.《2007年普通高考指导》包括哪些内容?何时发行?

    答:招生院校近年在辽宁省的录取情况,历来是考生较为关心的问题,因此2007年普通高考指导把近三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资料、数据编入此书中。

    该书主要是一种介绍性用书,意在为广大考生对了解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内容提供帮助。由于招生政策、规定、办法每年都有所调整,因此,有关2007年高考相关信息及规定要以辽宁省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文件、招生简章及通知为准。

    8.问:什么时间填报高考志愿?

    答:2007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本、专科志愿填报工作时间为6月15日至23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决定,即高考后、成绩公布之前(估分)填报志愿。普通类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专科)院校补报志愿时间及办法另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届时注意查询。

    9.问:高考准考证号的编排原则及办法是什么?

    答:高考准考证号的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具体方法为:

    在必须保证考区内两所以上的中学进行考点考场交叉编排的前提下,由各市招考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市采用考区内重点高中考生和一般高中考生混编,或分别混编的高考考点考场编排方式。往届生考场不单独编排,与应届生交叉编排,具体交叉办法由各市招考委决定,在准考证号编排之前报省招考办。为保证准考证号编排的公平、公正,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同省招考办相关处室的负责人、技术人员及有关领导集中在一起,共同用计算机对全省报名考生统一交叉随机编排,产生当年一年的高考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一经编排结束任何人不得更改。为加强管理,完善互相监督机制,杜绝不正之风的干扰,省招考办又将准考证号数据库文件备份,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招考办各部门分别存档备查。

    10.问:高考考场的座位号是如何编排的?

    答:高考每个考场共有30个座位,按七、七、八、八排列,考生每考一科要按《考生座位示意图》的要求轮换一次座位。《考生座位示意图》是通过计算机对考生准考证号的末两位序号从01到30,用排列组合方法进行统一随机编排形成的。每年一般随机编排出100份不同的座位示意图,密封送至试卷印刷地点,每年试卷开始印刷时由监印人员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该科的座位示意图,随试卷一起下发各考点,待考前30分钟启封,由监考人员按图示要求编排座位号,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按号入座。

    11.问:普通高考考生为什么要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其内容包括什么?

    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时要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我省将贯彻执行这一规定。诚信参加考试应当成为每个考生的自觉行为。为了维护高考的公正、公平,每一位考生都要诚信参加高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以真实的成绩接受选拔。《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包括:《考生守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高考报名条件》,以及考生签署姓名、考生号的栏目等。

    考生除要填写承诺书外,今年省政府还作出决定,在今年高考前全省还要集中时间,对考生实施一次诚信考试的教育活动。

    12.问:考试违规如何处理?

    答:为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公正、公平,我省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13.问:高考考生查分的程序?

    答:考生高考成绩以省招考办打印的成绩通知单为准。高考考生如果认为公布的高考成绩与本人估算的成绩有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查分,填写《查分登记表》,注明要查询的科目。市招考办将全市查分考生信息汇总,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送给省招考办。省招考办统一组织高考查分工作。查分结果由省招考办在查分工作结束后立即通知考生所在市招考办,由市、县(区)招考办通知考生。经查分确实有误的,返还考生缴纳的该科查分手续费。

    14.问: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渠道有哪些?

    答:考生高考成绩,省招考办将以高考成绩通知单形式通知考生。为方便广大考生及时、多渠道查询高考成绩及录取结果,我们开通了168声讯台、移动信息台、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等查询渠道。具体的查询途径及查询方式待确定后再公布。

    高考成绩查询时间、考生查分时间及录取时间另行公布。

    15.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有什么意义?

    答:这主要是从考生利益角度考虑的。本着更好地体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原则,我省在近几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对2007年普通高考试卷仍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计算机网上评卷就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先进的电子扫描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将纸介质试卷通过扫描生成图像后,建立起大型数据库,最后通过专用服务器形成高考评卷局域网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评阅的过程。网上评卷主要优势是确保主观题评卷误差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大大减少人为因素的作用,从而使评卷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通过电脑监控,随时可了解评卷进度与质量,便于及时调整,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由于完全信息化管理,从而为教育测量、教育评估等教研教改工作提供了资料。同时也有利于对每一位评卷教师的评卷水平以及评卷时间进行实时跟踪。网上评卷将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16.问: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依据是什么?

    答:省招考办汇编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在辽宁省分类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是考生了解院校招生信息、填报高考志愿的主要依据。同时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查阅各高等学校在我省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从近年来填报的情况看,一些考生填报志愿时想当然,根本不仔细研究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只凭经验和他人意见来填报,造成了很多失误。希望考生填报志愿一定要详细了解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

    17.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必须全面了解我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主要是指普通高校在我省招生的专业、层次、计划招生数和专业报考要求。未经教育部和我省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不能在我省安排招生,其招生行为不被教育部承认,所录考生不能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录取批次;类别(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科类(文史类、理工类);招生专业和人数;高校校部地址和办学地点;学费标准(一般为上一年度,一些高校实行按学分收费,仅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外语语种;学制;生源范围;学校编号和专业编号。

    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最主要依据。

    我省高校招生计划按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和体育类(文史、理工)来划分。

    (1)普通类(文史、理工)批次为提前批录取院校(本科、专科)、一批本科a段录取院校、一批本科b段录取院校、二批本科录取院校、三批本科录取院校和专科(高职专科)录取院校。

    提前批录取院校(本科、专科)为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专业)、公安现役院校、航海类院校(专业)、海关院校、飞行类专业和经教育部、省招考委同意的院校(专业)。

    一批本科(含a段和b段)录取院校为国家重点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省招考委同意进入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

    二批本科录取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专业)和教育部、省招考委同意进入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

    三批本科录取院校为本科院校所属独立学院和部分民办高校。

 

页次:1/2  1篇/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合计 2 篇 go:  
其他文章
·上一篇文章: 辽宁省招考办副主任解答07年高招有关问题(二)
·下一篇文章: 关于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双证互通”试点工作的意见
  相关文章  

4 吉林:符合条件贫困生均获国家马扬
4 省招办关于2007年审核普通高校不详
4 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日程竹子整理
4 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vikiy
4 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竹子整理
4 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竹子整理
4 教育部对今年高校招生规定作了竹子整理

相 关 评 论 查看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欢迎您参与!

 笔名*: 0 50分 60分 70分 80分 90分 100分


 评论内容*:(最多600字。当前字数:0)



<body>你的浏览器不支持frames,请安装支持frames的浏览器</bo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