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各有关学校: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已下发,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市、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管理机构负责审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下同)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手续由毕业学校携带学籍备案材料、学校盖章的报考学生花名册(一式两份)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县市区属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由本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省、市属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
2、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自行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要本着对国家负责、对考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保证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对于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联系。
潍坊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二οο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