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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正式出台
作者: 竹子整理
转贴自:招办
时间:2007-6-14 17: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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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山西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补充规定》正式出台,该《规定》就我省今年高考的考试方案、填报志愿、录取等工作做出明确解释。

    仍采取“3+x”方案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 “ 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高校选定的“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专科)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含高职)志愿。

    体育(文)类和体育(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类和艺术(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含本省和外省)的考生,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本科院校分三批录取

    军事、公安等院校提前录取。

    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有军事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的名单。报考公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按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名单。录取时,在面试、体测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本科院校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分a类和b类两部分:a类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的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院校分为a类和b类两部分: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第三批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或中外合资办学的本科院校。

    我省要求,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非第一志愿按考生所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高校在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时,不应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此外,体育类院校(专业)、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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